早期農民對於果樹園及稻田內,修剪下來的果樹枝條,或是採收後收集之乾草等,通常選擇直接在田中焚燒。基於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,政府便制定「空氣污染防制法」以及「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」來改善農民露天焚燒之舊習。
根據農委會統計,106年的農業廢棄物總量高達471萬公噸。107年修訂法規後,政府與民間單位思考,這些能再利用之農林業剩餘資材該何去何從,才能解決農林業剩餘資材去化問題,亦可同時提升作物產量,減少病蟲害發生率,提高農民處理意願。
透過由上而下的政策宣導,以及由下而上的溝通協調,台灣生物炭燒炭基地由此產生。本地圖蒐集105-107年政府與地方燒製生物炭的地區,供民眾參考。 |